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湘煤安技函〔2009〕54号
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煤装〔2009〕19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市、区)和示范矿井建设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推进,保证如期完成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大对突出矿井的监察力度,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推进防突工作,有效预防瓦斯事故。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